又一个泡沫破裂了!刚刚,官方宣布这些交易非法

2017-12-05 行业:金融服务
  一场监管风暴,正在互联网金融领域掀起!
  今日(11月10日)下午,“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关于防范通过网络平台从事非法金融交易活动的风险提示”。
  提示说:
  近期,根据金融监管部门和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监测,发现通过各类网络平台非法从事多种金融产品杠杆交易的活动增多,其中存在较大的金融和社会风险隐患。为帮助社会公众认识投资风险、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现就有关风险事项提示如下:
  一、境内机构未经我国金融监管部门批准通过互联网站、移动通讯终端、应用软件等各类网络平台从事外汇、贵金属、期货、指数等产品交易(含跨境),以及境外机构未经我国金融监管部门批准通过互联网站、移动通讯终端、应用软件等各类网络平台为境内客户提供外汇、贵金属、期货、指数等产品交易,均属于违法行为。目前从事外汇、贵金属等杠杆交易的网络平台(含跨境)在我国无合法设立依据,金融监管部门从未批准,开展上述交易业务的网络平台属于非法设立,参与此类平台交易的双方权益均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参与此类平台的投资活动面临较大风险。
  各类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应严格遵守国家金融法规,不得为此类非法金融交易提供服务。协会呼吁:社会公众应认清非法金融交易活动的本质,自觉抵制高收益诱惑,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远离违法违规交易,谨防因交易违法造成自身财产损失,如发现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应立即向主管部门反映或向公安机关报案。

  二、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员单位应加强自律,抵制非法金融交易行为,不为其提供服务。

又一个泡沫破裂了!刚刚,官方宣布这些交易非法

  近年来,一些机构通过网站、APP等方式,提供外汇、贵金属、期货、指数等杠杆交易。有些号称是国内交易平台,有些号称是境外平台。事实上,上述交易基本上都属于非法,投资者对此应该提高警惕。
  今年7月,“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国家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前两天刚刚成立的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也把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当做重中之重。
  今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的上述风险提示,就是“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成立之后的第一个大动作。这意味着,国家对互联网金融的乱象,将开始全面整治。
  全国性的交易所一共8个!其它的一律不参与,不交易,切记!!
  A股:
  深圳证券交易所:1990年12月1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买卖有价证券的现货和期货以及各种证券交易,包括产权股权转让、期货、期权合约、大额存款证等交易的有关业务等。
  上海证券交易所:1990年12月18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提供证券集中交易的场所和设施,组织管理上市证券的交易活动,提供和管理本所的证券市场信息及国家证券主管机关批准的有关业务,国内VSAT通信业务等。
  新三板: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为其运营管理机构。2012年9月20日,公司在国家工商总局注册成立,注册资本30亿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期货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为公司股东单位。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丁26号。
  期货: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于2006年9月8日在上海成立。当时5家股东分别出资1亿元人民币,按照中国证监会前期任命,朱玉辰为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首任总经理。
  上海期货交易所:1995年12月21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提供期货交易的场所、设施和服务等。
  大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成立于1993年2月28日,是经国务院批准并由中国证监会监督管理的四家期货交易所之一,也是中国东北地区唯一一家期货交易所。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上市交易的有玉米、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棕榈油、线型低密度聚乙烯、聚氯乙烯、焦炭、焦煤10个期货品种。
  郑州商品交易所:成立于1990年10月12日,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国内首家期货市场试点单位,在现货交易成功运行两年以后,于1993年5月28日正式推出期货交易。目前全国四家期货交易所之一,隶属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垂直管理。
  黄金:
  上海黄金交易所:2002年02月06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提供黄金、其他贵金属现货、延期及其衍生品交易服务等。
  其余全部是经地方政府审批的地方性交易所,甚至是私人伪造的交易所,或者未经允许进入中国内地拓展业务的交易所,大家要擦亮眼睛,避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