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旭(营口)光电显示有限公司47.80%的股权
投资企业:东旭光电投资时间:2018-06-13
投资金额:19552.55(万元)投资地区:辽宁省 营口市
所属行业:新一代信息技术所属领域: 新一代信息技术
投资模式:并购境外投资:
描述
为了增强公司实力,避免同业竞争,履行控股股东做出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12日召开第八届第三十九次董事会,以5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股东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东旭(营口)光电显示有限公司47.80%的股权,同时承接营口沿海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东旭集团及东旭营口于2016年签订的《投资合同》中,东旭集团应履行的全部权利及义务,共涉及不超过营口沿海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0,800万元的投资本金的回购及对应1.2%/年投资收益的补偿义务,2024年6月前述10,800万元的投资本金和1.2%/年投资收益支付完毕后,10,800万元注册资本对应的东旭营口股权转让给公司。此次交易公司聘请了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东旭营口进行审计、评估。根据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8)第105068号审计报告,截止2017年12月31日,东旭营口净资产为37,600.73万元。根据国融兴华评报字[2018]第060009号资产评估报告,以2017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东旭营口全部股权资产基础法评估值为40,880.85万元。经双方协商以人民币19,552.55万元做为本次东旭营口47.80%股权的转让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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