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不裁员、少裁员 可返还50%失业保险费

2018-12-06 行业:综合
  企业不裁员、少裁员,可返还50%失业保险费;鼓励各地优先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低费率的担保支持;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策支持力度……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针对稳就业出台了一系列措施。
  《意见》提出,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或按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50%的标准确定。
  据人社部数据,近年来失业保险基金结余规模不断增加。最近5年累计结余规模分别为3686亿元、4451亿元、5083亿元、5333亿元、5552亿元。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在接受上证报时表示,“对于支出压力很小的失业保险来说,目前逾5000亿元的基金结余仍很充裕。因此,2015年以来,国务院多次降费,将失业保险总费率从3%降至1%。”
  除了支持企业稳定发展的政策之外,《意见》还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支持就业创业的政策。比如,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可分别申请最高不超过15万元和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鼓励各地加快建设重点群体创业孵化载体,支持就业压力较大地区为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免费提供经营场地。
  “保障并扩大就业是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以创业带动就业则是主动而积极的高质量就业政策。”董登新认为,在经济转型时期要解决好就业问题,就要多管齐下,动用财政、金融、社保等政策手段,鼓励引导企业稳定并扩大用工需求,同时激励大众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
  今年以来,我国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从核心指标来看,1至10月份,新增就业累计达到1200万人,比去年同期增加9万人,提前完成今年新增城镇就业任务。10月份,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为4.9%,同比持平。三季度末,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82%,降至近年来低位。
  不过,人社部副部长张义珍昨日在国新办新闻吹风会上提到,目前国内外不稳定不确定因素还客观存在,经济下行压力有所加大,对于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和就业带来一定影响。这次国务院研究出台的一揽子政策,就是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的重要举措,将有力保障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据了解,在《意见》出台后,人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多部委还将出台《关于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指导意见》等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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