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3年内补贴工商业电价125亿元 违规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2018-10-18 行业:综合
  昨日,深圳市经贸信息委发布消息称,针对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痛点、难点问题,深圳市近期又推出了一系列政策“组合拳”,其中包括3年内政府补贴工商业电价125亿元,对中小微企业的银行不良贷款总体按30%的比例给予风险补偿。这些都是优化营商环境,帮助企业在新经济环境下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举措。
  工商业平均用电成本下降10%
  据深圳市经信委透露,近日,继发布《深圳市工业区块线管理办法》保障产业发展空间之后,该委近期牵头出台《深圳市工商业用电降成本暂行办法》。根据该政策,通过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企业、物流企业实施工商业用电降成本资助5.5分/千瓦时,对纳入规模以上先进制造业或高技术制造业统计的深圳市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用电再资助8.5分/千瓦时。预计3年内政府补贴工商业电价124.81亿元,实现工商业平均用电成本下降10%。
  目前,深圳市经贸信息委正在密集进行资助实施前的名单匹配、制定计划、商讨细节事宜。预计10月底或11月初前完善具备实施的条件。
  另外,由经贸信息委研究起草的《深圳市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工作方案》经深圳市政府同意印发。通过设立资金池,对银行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放贷形成的符合规定条件的不良贷款总体按30%的比例给予风险补偿,提高银行机构对中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的容忍度,撬动银行机构对中小微企业新增20%以上的贷款额度。资金池由深圳市财政出资设立,初始规模为20亿元人民币。
  据悉,该暂行办法针对的是实际用电企业(即终端用电户)。受益主体须为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内用电,向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深圳招商供电有限公司、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供电有限公司等三家供电企业缴交电费并符合本暂行办法其他规定要求的深圳市企业。
  企业无需主动申报
  该暂行办法的实施周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深圳市经贸信息委有关负责人就《深圳市工商业用电降成本暂行办法》进行政策解读时表示,《办法》有利于减轻深圳实体经济企业负担,助力深圳经济社会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本政策不需要企业主动申报,但要做些准备和配合。简单来说,实施资助前,企业要确认三点:一是供电企业缴费名称要和实际用电企业名称完全一致;二是没有转供电等电力中间层行为;三是登记在供电企业的联系方式要正确且畅通,便于供电企业与受资助企业联系。
  违规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值得一提的是,文件在“要求和说明”中强调,结算户是电力中间层却享受了资助的,由市经贸信息委委托供电企业向结算户追缴应退的资助资金,相应的电费由结算户补缴给供电企业;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因本暂行办法通过任何方式向实际用电企业加收电费。违反以上规定的,市经贸信息委将按照相关规定将涉事企业和个人列入市经贸信息委不诚信名单向社会公布,3年内不得申请资金资助;并在深圳市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出台后依照相关规定申请列入深圳市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对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资金的企业,将收回全部资助资金,并将其列入市经贸信息委不诚信名单向社会公布,3年内不得申请资金资助;并在深圳市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出台后依照相关规定申请列入深圳市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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