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层打击网贷逃废债再出重拳 明确“老赖”标准支持网络公开讨债

2018-09-17 行业:金融服务
  想借网贷行业严厉整治之时赖账?网贷“老赖”们的幻想要破灭了。
  日前,据获悉,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网贷行业失信惩戒有关工作的通知》(下称《惩戒通知》),全国各地正在抓紧落实。《惩戒通知》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按5个标准筛选、整理恶意逃废债重点借款人名单;二是向社会公告辖内平台失联跑路高管人员、恶意逃废债重点借款人名单;三是将相关证据及公告情况报送国家整治办。
  一位业内专家表示,监管部门第一次明确了网贷“老赖”(恶意逃废债)标准;第一次公开支持网贷公开讨债;再次明确网贷失信人员由中国人民银行纳入征信系统,加强失信惩戒。这有利于打击网贷行业恶意失信行为,逐步建立、完善网贷领域失信惩戒机制。
  部分借款人欲趁乱逃废债
  监管整治步步推进、网贷平台频频爆雷、投资人恐慌蔓延,这是6月份以来网贷业的真实写照。据第一网贷大数据系统显示,6月份以来,共有467家平台停业或出问题。其中,6月份、7月份、8月份的数量分别为71家、263家、133家,接近8月底基本正常经营平台的28%,不乏行业规模较大的平台轰然倒下。
  在此背景下,部分借款人借机恶意逃废债,逾期不还款,等待网贷平台资金链断裂倒闭,从而逃脱还款义务。更有借款人十分猖狂,恶意举报平台,扰乱网贷市场。甚至有的借款人还通过潜入投资人交流群或者其他渠道,散播虚假消息制造混乱,加速引发平台爆雷,危害社会诚信。这些行为将网贷平台推向违约、关门、跑路的漩涡,形成恶性循环,加剧了P2P网贷平台的风险爆发。
  网贷未纳入征信系统,失信惩戒艰难。网贷平台为执行国家政策、杜绝暴力催收,逾期及坏账已全面禁止强制上门催收等行为,全部改为文明催收电话提醒,或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对逾期和坏账进行追索和处理。因此,造成不良资产的处理时间周期变长,公司垫付资金压力巨大,并导致爆雷事件频发。
  7月27日,北京一网贷平台打响了网贷公开讨债的“第一枪”。该平台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受债权人委托向天津一品堂文化等41家企业催款公告(第一批)”的公告。平台称,希望各公司在催款公告刊登后5日内及时与平台及负责催收该事项人员联系还款事宜且主动出具还款计划书。如再迟延,其将采取包括且不限于公告更多信息及法律途径追究各公司的责任。尽管这种网贷公开讨债有一定效果,但鉴于两年前网贷黑名单事件的教训,业内都不敢效仿。即便效仿这种方式,也对借款人做了脱敏处理。
  今年8月初,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报送P2P平台借款人逃废债信息的通知》,目前各地报送的信息已经达到百万条以上的量级。不过,该通知没有明确恶意逃废债标准,漏报、误报难免,有可能因数据失实而错误惩戒,进而导致网贷整治质量“打折扣”
  “点穴式”惩戒网贷业失信人
  据了解,《惩戒通知》要求十分明确具体,落实工作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收集”。各地收集辖内出险网贷平台失联跑路高管人员名单,并督促辖内重点网贷平台根据下述标准筛选、整理恶意逃废债重点借款人名单。筛选标准包括:企业借款人和个人借款人金额较大者优先、逾期时间超过6个月、已进行合法必要的催收、有证据表明借款人具有还款能力且拒不还款。
  二是“公告”。各地向社会公告辖内出险网贷平台失联跑路高管人员名单,并督促辖内重点网贷平台向社会公告恶意逃废债重点借款人名单,给予两类失信人员一个月宽限期。
  三是“报送”。宽限期结束后,针对仍然失信的两类失信人员,各地将名单、符合筛选标准的相关证据及公告情况报送国家整治办,并由中国人民银行纳入征信系统,加强失信惩戒。
  《惩戒通知》强调,各网贷平台对报送的恶意逃废债重点借款人信息承担法律责任。要求收集、公告、报送,包括恶意逃废债重点借款人的姓名或企业名称、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编码、手机号码、主体类型、借款平台名称(简称)、借款平台是否出险、累计借款金额、逾期金额、逾期开始时间、当前逾期天数、是否失联、催收情况、备注等。对失联跑路的平台,既要严肃惩戒恶意逃废债的借款人,也要严厉查办出险网贷平台失联跑路高管。要求收集、公告、报送的,包括出险网贷平台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编码等,以及法人代表、董事、监事、高管(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合规/风控负责人等)的姓名、性别、国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职位类型。
  对此,深圳市钱诚互联网金融研究院负责人胡尔义表示,以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设为核心,通过褒扬与惩戒双重手段,约束经济主体不愿失信、不敢失信,营造诚信市场环境,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非常必要。这对于打击网贷“老赖”,建立失信惩戒机制,推进网贷业步入合规发展轨道,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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