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规定正式发布
2018-09-12 行业:建筑建材
据深圳特区报12日报道,昨日,备受市民关注的《深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规定》(简称《规定》)正式发布。《规定》降低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业主申报条件的要求。按《规定》,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建筑设计方案经加装电梯所在单元房屋专有部分占本单元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本单元业主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即可申报。
《规定》还明确了可加装电梯的住宅类型。《规定》提出,只有具有合法权属证明、非单一产权、已建成投入使用、未设电梯的四层以上(含四层,不含地下室)单元式住宅方可加装电梯。此外,必须在其建设用地红线内解决加装电梯。
《规定》还明确了可加装电梯的住宅类型。《规定》提出,只有具有合法权属证明、非单一产权、已建成投入使用、未设电梯的四层以上(含四层,不含地下室)单元式住宅方可加装电梯。此外,必须在其建设用地红线内解决加装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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