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驰车业江苏有限公司16.3%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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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迅驰车业江苏有限公司16.3%股权,迅驰车业为公司参股公司。基于公司看好 LED 车灯行业的发展,公司拟受让张驰持有的迅驰车业 10%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为 1,288 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为 0 元),受让价款为零元人民币,并以 1,288 万元的投资额按照约定时限(完成交割以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 10 个工作日内)履行对所受让的标的股权对应的出资义务。本次受让股权事宜完成登记后,公司将持有迅驰车业 26.3%的股权。迅驰车业主要从事汽车灯具的设计、研发、生产以及销售,产品主要包括汽车前照灯、后组合灯、雾灯、日间行车灯、转向灯等,客户涵盖上海汽车、比亚迪、威马、哪吒、东风系、郑州日产、上海通用等主要汽车整车制造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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