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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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绿色水电铝”权益产能,提高上下游产业的协同度,提升公司资产质量,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收购豫联集团持有的林丰铝电 30%的股权。经公司与豫联集团协商,本次公司收购林丰铝电 30%股权的价格为 102,591.90 万元,为林丰铝电 30%股权评估值的 90%,较林丰铝电 30%股权账面值增值 41,506.35 万元,增值率 6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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