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综合能源(公控)有限公司8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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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拓展综合能源领域业务,进一步丰富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务结构,提升公司竞争力,公司拟分别以自有或自筹资金人民币 5,252.56 万元、2,733.43 万元和 2,519.13 万元受让佛山市气业集团有限公司、佛山市公用事业控股有限公司和佛山电建集团有限公司各自持有的佛山综合能源(公控)有限公司40%、20.816%和 19.184%股权,即合计收购目标公司 80%股权,交易价格总计为 10,505.12 万元,最终的交易价格以股权所对应的评估价格及净资产在过渡期内的变动金额按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进行调整确定。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综合能源公司 80%股权,成为其控股股东,综合能源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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