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灵峰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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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7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股设立宁波灵峰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先由全资子公司宁波北仑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仑热力”)与宁波北仑工投灵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仑灵峰实业”)、宁波北仑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仑开发投资”)按 15%、45%、40%股比设立宁波灵峰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暂命名,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注册资本金为 1 亿元,开展北仑压缩空气集中供气项目建设,并在条件成熟时将投资主体变更为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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