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滨海新城空港污水处理厂 PPP 项目

项目详情

(一) 本次投资基本情况福州滨海新城空港污水处理厂项目已经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并授权甲方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具体负责项目准备、采购、监管和移交等工作,并代表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与社会资本及项目公司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本项目合作期 30 年(建设期 2 年),纳入 PPP 项目的总投资估算为 18,250.27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14,939.36 万元),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为 5 万吨/日,污水生化处理采用 A2O 工艺,二沉池采用辐流式沉淀池,深度处理采用“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的两级深度处理工艺,消毒采用紫外线消毒工艺,污泥处理采用隔膜厢式压滤机,出水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 A 标准。 (二) 关联关系说明福州城建院为公司控股股东福州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控制企业且公司董事魏忠庆先生现任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易实施指引》规定,福州城建院系公司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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