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山东绿城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和中国川海建设有限公司拟签署《合作协议》,合资设立烟台张裕绿城小镇开发有限公司(暂用名,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对“张裕绿城小镇”项目所有业务进行经营和运作。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 65000 万元,本公司以土地和现金出资 22750 万元,持股比例为 35%;山东绿城以现金出资 29250 万元,持股比例为 45%;川海公司以现金出资 130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