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波生物”或“本公司”)战略发展的要求,本公司拟与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东制药”)合资成立北京振东锦波科技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振东锦波”)。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上 地创业路 18 号 1 幢 2 层 2013,注册资本为 1,000.00 万元。其中, 本公司出资人民币 49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9%;振东制药出资人民币 51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1%。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第一类医疗器械;批发、零售第二类医疗器械;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是公司从战略决策角度出发作出的慎重决定,通过本次合作,结合了锦波生物和振东制药的优势,有利于促进公司产品的销售,增加公司营业收入,增强公司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