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25日,长春新区管理委员会与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就“欧亚北湖购物中心”等三个项目达成战略合作意向。为有序推进《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相关项目的实施,根据协议相关条款,控股子公司长春欧亚卖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欧亚卖场)出资50,000万元人民币,设立其全资子公司长春欧亚北湖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亚北湖商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