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其拥有的除保留资产以外的全部资产和负债作为置出资产,与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 100%股权中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置入资产与置出资产的差额部分,由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一汽股份进行购买。在本次重组交割中,公司拟将置出资产转入全资子公司一汽奔腾轿车有限公司,并将轿车有限 100%股权交割给一汽股份。本次重组相关事宜已经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交易有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拟以置出资产对轿车有限进行增资。公司与轿车有限签署了《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与一汽奔腾轿车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本次增资完成后,轿车有限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5,000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162,750 万元,公司仍持有轿车有限 100%股权。公司拟以所拥有的除一汽财务有限公司、鑫安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部分保留资产以外的其他全部资产和负债对轿车有限进行增资。根据《增资评估报告》,出资资产的评估值为 503,826.99 万元,其中,157,750万元计入轿车有限注册资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金,轿车有限注册资本变更为162,750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一汽轿车对轿车有限的持股比例仍然为 100%。最终增资作价以经有权机构备案的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