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经济发展质量综合分析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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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兴安县经济发展质量综合评分为60.7分,在全国县市中综合排第1425/1698名,超越全国16.1%的县市。
  • 在构成经济发展质量的5个指标中,兴安县相对得分最高的指标是每平方公里GDP、政府财政收入比和第二产业占GDP比重三个指标。
  • 广西壮族自治区县域经济中,兴安县经济发展质量排名第52/111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内处于第二梯队兴安县所属的桂林市经济发展质量在省内为第6名,处于第二梯队
兴安县人均GDP在全国所有行政县及县级市的排名分析
  • 兴安县人均GDP分值为0分,在全国行政县中排名第1033名; 兴安县人均GDP超过全国665个行政县,相当于超过全国39.2%的行政县;
  •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内,兴安县人均GDP排名为第15名,处于第一梯队
  • 兴安县所属的桂林市人均GDP在省内为第4名,处于第二梯队
兴安县人均财政收入在全国所有行政县及县级市的排名分析
  • 兴安县人均财政收入分值为0分,在全国行政县中排名第1033名; 兴安县人均财政收入超过全国665个行政县,相当于超过全国39.2%的行政县;
  •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内,兴安县人均财政收入排名为第15名,处于第一梯队
  • 兴安县所属的桂林市人均财政收入在省内为第7名,处于第二梯队
兴安县每平方公里GDP在全国所有行政县及县级市的排名分析
  • 兴安县每平方公里GDP分值为49.1分,在全国行政县中排名第865名; 兴安县每平方公里GDP超过全国833个行政县,相当于超过全国49.1%的行政县;
  •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内,兴安县每平方公里GDP排名为第24名,处于第二梯队
  • 兴安县所属的桂林市每平方公里GDP在省内为第名,处于第梯队
兴安县政府财政收入比在全国所有行政县及县级市的排名分析
  • 兴安县政府财政收入比分值为46.4分,在全国行政县中排名第1392名; 兴安县政府财政收入比超过全国306个行政县,相当于超过全国18.1%的行政县;
  •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内,兴安县政府财政收入比排名为第56名,处于第二梯队
  • 兴安县所属的桂林市政府财政收入比在省内为第13名,处于第三梯队
兴安县第二产业占GDP比重在全国所有行政县及县级市的排名分析
  • 兴安县第二产业占GDP比重分值为38.8分,在全国行政县中排名第1318名; 兴安县第二产业占GDP比重超过全国380个行政县,相当于超过全国22.4%的行政县;
  •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内,兴安县第二产业占GDP比重排名为第47名,处于第二梯队
  • 兴安县所属的桂林市第二产业占GDP比重在省内为第名,处于第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