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金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49%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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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 31,786.30 万元,收购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和田中宏、刘立、周立航、仇鑫耀、楚新华、李福忠、张兴明、张志国、菅茂山、王吉龙、王俊峰、路贇、郑留计、路漫漫、焦秉柱、李桂茹、朱洲、张千岁、王家福、李军后、陈赟、刘福俊、王月清、刘志胜、姚培梓、陈建鸿、彬彬、邓一新、侯国锋、白文正、李守业、樊金在、孟照宇、关映贞、王鹏飞、鲁强、邓维康、郝荣辉、崔殿斌、张福生、李冬至、王俊清、代长清合计持有的内蒙古金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49%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金河环保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标的公司在污水处理领域拥有较高的技术水平,近年来业务增长速度较快,盈利能力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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