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锂电池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

项目详情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温州锂电池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的议案》,同意以伟明盛青为实施主体建设温州锂电池新材料项目,项目分期实施,项目总投资不超过人民币 191 亿元(其中,建设总投资预计约为 115 亿元人民币,项目达产后运营期流动资金总需求约 76 亿元人民币);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不超过 34.5 亿元投资本项目;同意合资各方根据项目实施进度,适时对伟明盛青进行同比例增资;同意授权管理层根据本项目建设进度在出资额度内分期出资,自有资金投入与投资总额差额部分由项目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等借款方式解决,签署融资协议。若项目公司无法获得项目融资或未足额取得项目融资的,不足部分批准公司以股东借款方式向合资公司提供资金,借款总额不超过 30 亿元,如超出该借款金额另行审批决策;授权管理层与相关单位签署合资协议等后续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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