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市南口镇 100 兆瓦农光互补电站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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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推动实现公司“十四五”规划目标,加快公司新能源业务发展,进一步扩大新能源装机规模,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由间接控股子公司石首市首义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义新能源公司)以总投资不超过 51,740 万元投资建设石首市南口镇 100 兆瓦农光互补电站项目。首义新能源公司注册资本金由 100 万元调整为 10,348万元,实缴出资金额由各方股东根据进展情况按股比等比例逐步缴纳到位,其余资金由首义新能源公司融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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