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汽车发动机 缸体缸盖及零部件项目

项目详情

1、投资的基本情况公司计划与十堰工业新区管委会签订《项目投资合同》,公司拟在十堰工业新区 B 园动力路西侧地块(紧邻东风商用车公司动力总成工厂)建设汽车发动机 缸体缸盖及零部件项目,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 6 亿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十堰工业新区管委会签订<项目投资合同>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经董事会审批后,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3、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订合同,在上述金额的范围内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参加土地“招、拍、挂”工作等相关后续的具体实施事宜。 4、本次签署《项目投资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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