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华锦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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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26日,商务部、公安部、海关总署联合下发《关于支持在条件成熟地区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的通知》(商贸函【2019】165号),确定首批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地区名单为:北京、天津、上海、浙江省(台州)、山东省(济宁)、广东省、四川省(成都)、陕西省(西安)、青岛、厦门。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的地区要严格甄选出口企业,并将甄选的企业报商务部备案。经备案的二手车出口企业可向本省或计划单列市的商务主管部门申领二手车出口许可证。为充分利用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在国际贸易中的业务优势,加强公司产品的多元化,寻找公司新的盈利增长点,公司拟布局中国二手车出口业务。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拟出资10,000万元人民币设立全资子公司青岛新华锦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新设立的子公司将用于向青岛商务部门申请二手车出口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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