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紫光科技有限公司49%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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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3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浙江紫光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7,840万元人民币收购宁波宏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陈晓、张黛红、曾卫华、陈建伟合计持有的浙江紫光科技有限公司49%的股权,并签署《关于浙江紫光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本次收购前,公司持有紫光科技51%的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紫光科技100%的股权,紫光科技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紫光科技所处市场领域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且紫光科技所具备的资质及技术团队研发水平均处于业内领先水平,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以及可持续盈利能力。随着国家对“节能减排”的要求提高以及消费升级的需求,窗膜业务未来的发展空间广阔。公司本次收购紫光科技49%的股权,收购完成后紫光科技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有利于进一步整合双方优势资源,提高紫光科技的经营效率,加快提升窗膜业务的精细化管理和持续发展,增强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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